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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登記指導教授辦法及表格】研究生登記、更換(或增共同)指導教授,請最晚於開學後一星期內將登記表擲回系辦。
1.所有研究生注意: 若登記、更換(或增共同)指導教授,最晚請於【開學後一星期內】將指導教授登記表擲回系辦。
2.新生請注意: 尚未決定指導教授者,經系主任同意後,可填系主任暫代你的指導教授。碩博一年級結束未能選定指導教授者,請以書面說明呈報系主任,以送交本系學術委員會審理。 -
【導師與學生晤談聚餐核銷表】大學、碩博生~ 導師與學生晤談聚餐上限NT$ 300/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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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預研】預研生確認書(預研生登記指導教授)
注意: 預研生請於錄取公告(或接到備取錄取通知)後,7個工作天內繳交;逾期視同放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