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理所必修課程表
(104學年度(含)之後入學學生適用)
專業必修課程及學分數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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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級 | 上學期 | 下學期 |
碩士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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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士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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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4選2必修,以下四門課,至少選2科(需經指導教授同意):固態物理(一)、量子力學(二)、電動力學(二)、統計力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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碩士班畢業總學分
碩士班畢業總學分(論文6學分另計): 24 學分必修: 量力(一)、電動(一) 6學分 必修: 4選2必修,共2科(需經指導教授同意) 6學分 選修 12學分 總計 24學分
收起 -
博士班畢業總學分
博士班畢業總學分(論文12學分另計): 22 學分必修 4學分 選修 18學分 總計 22學分 - 指導教授同意之外系選修最多 6 學分。同一教師課程最多修9學分。
- 逕修博士學生:畢業總學分至少 30 學分(論文12另計)。需完成碩班+博班之必修要求;其餘規定,如外系選修學分等,與博士班學生相同。
- 博士生須於約定期限內通過(或抵免)博士資格考。相關法規請詳【國立成功大學物理系博士班資格考辦法】。未依規定年限及次數完成者將應令退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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